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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柳随风问:“吃馄饨?……什么样的老太婆?”

    “一个普通的老太婆,八成就是卖馄饨为生的,跟帮主倒是很熟,看来帮主经常照顾她的生意。”兆秋息眼前掠过那个破陋小院的场景,微微恍了恍神。

    柳随风几乎立刻就捕捉到了他的心不在焉,“怎么,你也被老太婆的馄饨迷住了?”眼梢一勾,嘴角浮起一丝似笑非笑。

    兆秋息觳觫一惊,脊背升起一股寒气。柳随风的眼线简直随处不在,而且对他也不甚放心。这意味着什么?

    兆秋息心里警铃大作,脸上却努力涨的通红,且摆出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,“那,那家馄饨确实不错……”

    墙上的壁灯灯光微弱,影绰地映出两人的身影。柳随风放柔声音,道:“那你跟大哥吃馄饨的时候,你们说了些什么?”

    兆秋息老实摇头,“没有,帮主就跟那老婆子扯了些闲话。”

    柳随风低头沉思了半晌,背着光线,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,或者他本就故意不让人看到他的表情。

    兆秋息后背上的寒气犹在,全神贯注地等待柳随风下面的动作。他忽然生出一个感觉,就是柳随风在不久的将来,一定会跟李沉舟当面摊牌,一决雌雄,而这很可能不仅仅是为了秦淮商会的领头人的归属。肯定还有他还不知道的原因,而正是这个原因,让这一对曾经并肩战斗的好兄弟罅隙渐生,进而渐行渐远。这个原因,又肯定跟两人都密切相关,那么……

    “你在想什么?”

    兆秋息猛地抿嘴,这次是真的涨红了面孔,紧张地冲着柳随风直眨眼。他本就生得俊秀,这下子又添上憨态,柳随风看了看他,啜唇一笑,“秋息啊,幸亏我不是女人,否则我怕是抵挡不住你连番的可爱神态啊。”

    兆秋息自然不会真的把这话当成夸奖,他挤出一丝苦笑,道:“女人也未必对我有意,譬如外面的那一位,就从不正眼看我。”

    柳随风挑眉道:“你对莫艳霞有兴趣?”

    “没有没有,我就举个例子。”兆秋息连连摆手。

    这时石英钟响了起来,“铛铛”地发出悠沉的回响。柳随风一掸长衫,“算了,到点吃饭,你也跟来一起吧。”说罢举步往外走。

    兆秋息先行一步赶去开门,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去时,柳随风漫不经心地问:“我好像从没看过你有什么女朋友?”

    兆秋息讪笑一声:“没遇到中意的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……那你中意什么样的女人,如果不是莫艳霞那样的话。”

    前方,莫艳霞已经脱了西装外套,端着个盘子从饭厅走出。她看见柳随风,脸上一亮,快步朝他们走来。

    兆秋息眼前浮过一个穿白衫人的身影,在莫艳霞走近之前,他笑了笑,回答道:“我喜欢沉静的女人。”

    莫艳霞的高跟鞋犹如踏着鼓点,“嗒嗒”而来。“总管,马上开饭?”

    柳随风冲她微微一笑。对于听话的女人,柳随风向来不吝啬自己的笑容,尽管他也可以一边微笑,一边对她们做最残忍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明珠她们回来了吗?”

    莫艳霞神色一滞。尽管都是柳随风的下属兼情人,尽管宋明珠和高似兰对柳随风除了敬畏之外,再没表露出丝毫个人感情上的兴趣,她仍然希望自己是唯一的那一个,柳随风唯一关注的会问起的一个。

    她抬了抬下颌,双肩轻轻一耸,“明珠肯定会回来吃饭,高似兰麽……”杏眼眨了眨,“大概有任务吧。”

    柳随风目光往下一点,随即上扬,“那我们先吃吧,不等她们了。”迎着莫艳霞走过去,莫艳霞绽出由衷的笑容,一瞬间居然光彩照人,两人并肩往饭厅走去。

    兆秋息默默跟在后面。他知道,高似兰今晚没有公事;柳随风的表现预示着,他对高似兰不太满意了。

    饭厅桌上,大大小小的白瓷圆盘铺开来,占了长餐桌三分之一的地方。饶是兆秋息没什么食欲,也不免多扫几眼桌上的菜肴。

    正中央,棕色砂钵里,翠绿的香菜叶漾漾,油香四溢的酒凝火腿泛着诱人的光;四周围,香软青葱的丝瓜,白花花的凉拌豆腐,黄绿驳杂的炒蛤肉……

    桌子那一头,莫艳霞已经跟柳随风相邻坐下。兆秋息在柳随风下手处坐了。佣人盛了三碗饭端上,也忘了是谁先开的头,三个人就这么举箸吃了起来。

    平心而论,单独跟柳随风和莫艳霞一起吃饭实在不利于消化。坐在柳随风身边,即便只是吃饭,兆秋息都感到巨大的压力袭来。柳随风不大食素,爱好荤腥,肘子、火腿、蒸肉轮番扫荡,旁若无人,大吃大嚼,全然不顾及自己的公子形象、总管派头。而他喜欢的菜,兆秋息自然不敢争锋。一旁的莫艳霞,看心上人吃得高兴,自己也欢喜,小口小口地扒着白饭,也不怎么吃菜,看着柳随风吃得好,就已经一副心满意足别无所求的模样。

    兆秋息一口饭含在口中,咀嚼了又咀嚼,都觉出一点酸水来,仍旧没有吞咽的动力。面对着饕餮的柳随风和含情脉脉的莫艳霞,他低下头,在心里苦笑。

    他不由再次想起下午那碗旖旎的馄饨,好吃的馄饨和好看的人。现在呢,人也是好看的,却没有了那种温柔的心境。

    好在他没有煎熬太久,门厅一点响动,接着清脆欢快的一声:“他们已经吃饭了吗?都没等我!”

    紧接着一个红衣女郎挎包阔步而来,“总管,艳霞,你们都在!啊,小兆也在啊!”

    兆秋息回头,就看见笑得眉眼弯弯的宋明珠。小妮子一身剪裁得体的红色呢大衣,白羊毛围巾挂在颈上,刘海和发梢烫着小小的桃花卷,脸色白里透红,眼睛大而亮,怎么看怎么像学堂里的女学生,哪里会有人把她跟杀手、密探之类的身份联系起来呢?

    柳随风没回头,依旧吃他的粉蒸肉。莫艳霞侧头看了眼宋明珠,就很快回过头去。惟有兆秋息,冲她友好地笑了笑,表示欢迎。

    宋明珠心下冷哼一声,面上欢色不减,绕过桌子往厨房去,向兆秋息打招呼:“小兆好久不见啊!你这是处女朋友了吗?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兆秋息尴尬地干笑两声,不自在地看了看那头的柳莫二人。两个人都没看他。

    柳随风一碗饭已经吃光,旁边空盘子里横放着四根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。用餐巾仔细擦了嘴之后,他椅子一推,人站起,态度亲切道:“二位慢用。”

    转身离去,留给桌边两人一个笔挺而潇洒的背影。吃,他吃得痛快;走,也走得利落。

    莫艳霞用崇拜的目光目送他离开。兆秋息看看桌上,还好,还是有一些残羹剩下的。

    这时宋明珠端了一碗饭过来了,看了看桌上的菜,吐了吐舌头,靠着兆秋息坐下。那头,独自一人的莫艳霞心不在焉地捧碗划饭,半眼不瞧对面的两人。

    兆秋息感到有必要跟这只易相处的小凤凰联络一下同事之谊。他道:“今天忙什么去了?”又飞快加上一句,“秘密任务就别讲了。”

    宋明珠一勺豆腐送到嘴里,“陪公子小姐呗!”

    “公子小姐?”兆秋息好奇道,“难道是萧家的那几位?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!这样的名流显贵,赵姊说可要好好巴结住呢!”

    兆秋息不以为然,“蜀中可以算是,在这个地方……不知道要排到多少人后面。话说回来,你怎么没有在公子小姐那里吃晚饭?”

    “有赵姊在那边就行了,我就不凑热闹了。”宋明珠豆腐吃得不过瘾,干脆直接把砂钵拽过来,哗啦啦的把剩下的豆腐全倒进自己的碗里。末了,添上一句,“还是这边自在些,不乐意在那边吃饭。”

    哦?兆秋息用疑问的眼神看向小妮子。宋明珠嘴角向下一弯,做了个无奈的表情,接着把碗端起来遮住脸,开始专心吃饭。

    谈话告一段落,兆秋息有点百无聊赖,筷子在碗里拨来拨去,看看桌上的菜色,突然觉得已经饱了。

    这基本上就是帮中同事间的关系简图。除去简短的任务交流,夹杂的一点都不好笑的玩笑之外,没了上峰的存在,彼此间连多一句话都懒得说,甚至还带点互相监视提防的意思。兆秋息理解宋明珠,同时兼任柳随风的枕边人和得力助手很不容易,三凤凰可以说是很忌讳跟其他男人做过多接触的。如果说莫艳霞对这种身份是甘之如饴,那么娇俏活泼如宋明珠呢?商会里的人都默认三凤凰的身份,那种半助手半妻妾的角色,表面上又都视而不见,装作半点儿不知,这种态度到底是好还是不好?

    盘子叮咚一响,那边莫艳霞一个优美的旋身,拿着自己的碗筷到厨房去了。迎面一个新来的小女佣想要接过去,被莫艳霞把手一打,小女佣登时僵在原地,神色惊慌。莫艳霞径直向前。

    倒是很有柳随风的作风。兆秋息在心里摇头。

    见莫艳霞走开,宋明珠才把头抬起,“大哥在哪里?又没回来吃饭?不会又去那个唱凤阳花鼓的女人那里了吧?”

    最后一句话,兆秋息听得刺耳,他飞快道:“帮主在书房。”

    宋明珠筷子抵头,想了一下,“我觉得帮主不大快活。”声音压低了些。

    兆秋息皱了下眉,“是吗?”干笑道,“帮主快不快活能叫你知道?”

    宋明珠突然不做声了。半晌,筷子轻轻敲了敲碗沿,“大家都不快活,帮主,总管,赵姊,艳霞,兰姐……大家都不快活。”面朝兆秋息道,“小兆你快活吗?”

    兆秋息脸上的肌肉扯了扯,“都是给人卖命,谈什么快不快活的?”

    两人对视了几秒钟,同时移开视线。

    兆秋息移开视线是因为,他不想让宋明珠从他的眼睛里看出更多的东西,尽管那小妮子还是很可靠的,尽管她要想猜到他心里所思,几乎绝无可能。可是他仍旧需要谨慎,毕竟,宋明珠仍然是柳随风的女人和耳目。

    草草吃完了一顿饭,宋明珠首先退席,低着头不知想些什么,穿过厨房往右面去了。这座宅子分为左中右三个部分,中间的主宅由李沉舟和赵师容居住,左面相连的归柳随风,右面的小宅住着三凤凰。

    一顿饭下来,桌旁最后只剩下了兆秋息,盘碗皆空。新来的小女佣一脸欲言又止,迟疑着该不该收拾。兆秋息冲她歉意地笑了笑,起身抓上帽子围巾,开门走了出去。

    门关上之前,他有意无意地朝书房的方向看了一眼。发现没有任何动静之后,他带着失落的心关上了门。

    然而走出宅子的一瞬间,他又感到一种轻松。那座洋房,每一刻都乌云压顶;那座房子里的每一个人,都满腹计较,顾虑重重。

    天上无星无月,树影深沉,脚踩落叶,沙沙有声。深吸一口气,夜风沁凉入肺,让人精神为之一振。

    兆秋息几乎是雀跃地快步走在林荫道上。他很是享受这种夜间独行的感觉;当然,如果有可能,最好可以跟另一个人并肩同游,树下私语……

    他觉得自己肯定着了魔,想着想着就开始悄悄怀春。这是很要命的,因为根本没有可能……既然如此,为什么还要去频繁思量呢?

    由于心思旖旎的关系,兆秋息走得轻捷而盲目,没有注意到迎面另一个身影向他走来。这时接近大门,风灯橘色的光斜斜照出来者是谁。

    “嗯?高似兰?”兆秋息在几乎要撞上高似兰之前刹住了脚步,硬生生顿住。

    高似兰一袭长至脚踝的风衣,双手插在侧袋,半张脸罩在卷边呢帽的阴影里,整个人站得笔挺而警戒。

    “小兆?”高似兰的声音是标准的女中音,没有莫艳霞的尖音,也不比宋明珠的清脆。

    兆秋息道:“我刚吃过饭,马上回去……”

    “他们吃过了?”高似兰道,“也好,省得见面。”

    兆秋息吃了一惊,直直望向高似兰。高似兰一点躲闪的意思都没有,面孔一扬,被风灯照个清楚。灯光下,高似兰修眉长目,嘴唇紧闭,显得既倦怠又严肃。看见兆秋息的神情,她眼里掠过淡淡的讽笑:“是不是觉得我疯了?这种大逆不道的话都敢直接说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兆秋息一时语塞。他印象里,高似兰是三凤凰中最沉稳最干练的一个,喜怒鲜形于色。帮中聚会,也是一个人默默捧着杯酒,站在角落里。如果说莫艳霞对除柳随风以外的男人不屑一顾,宋明珠是活泼有余风韵不足,那么高似兰就是整个人都体现出一种不属于女人该有的老于世故,一种世事洞明的讥讽和犬儒。兆秋息曾经想过,什么样的男人会喜欢高似兰这种女人,却是想不出来。她绝非锋芒毕露,却能叫人望而却步。

    他轻咳一声,想了想道,“总管今天问起过你。”

    高似兰沉默了一会儿,“柳随风早对我不放心了,也没什么……冷笑卿的例子摆在那里,将来会怎么样大家心知肚明。”

    兆秋息不知道这话的真实性有几分,高似兰是否在套他的话。他本不应贸然接口,却不知怎的,看到高似兰脸上的倦怠,他莫名想起另一个人,于是他几乎脱口道:“又何苦这么悲观?总管也不能不讲道理是不是?还有帮主和赵姊在,他们总是通点情理的。”